首先所有申請者要明確一點的是所有可以ED、EA的學校都是嚴格遵循EDEA政策的,所以學生申請前一定要了解到EDEA政策的實質,不應違反EDEA錄取原則,否則帶來的后果將是不可估量的。
ED: Early Decision, 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,包括EDI和ED2,只能選擇一所ED學校,錄取之后,必須接受申請結果。EDI常見截止日期:10/31,11/1,11/15,12/1。EDII截止日期:12/1,12/15,1/1,1/15一般和RD一樣,或者早于RD(正常申請)兩個星期左右,根據學校檔次而定。大部分學校表明ED不能申請FA(獎學金)。若ED 1錄取,ED 2 必須放棄。
原則上ED1只能申請一所學校,是唯一選擇,在完成申請后在此之后,不得在給予申請結果前以ED形式申請其他學校,但可同時進行ED2申請(只有對方學校明確表示ED分為1和2階段才可)和RD申請. 但是ED1的學校一旦錄取,不得以任何要求拒絕學校錄取,并同時將正在進行的ED2,RD申請撤回,通知這些學校自己已被ED1錄取.如果ED1被拒絕, ED2和RD可照常申請,不影響錄取,如果ED2被錄取也應該立刻撤回通知RD學校申請結束.
如果要申請ED, TOEFL考試要在10月份或之前考完,SAT考試不晚于11月份。12月15號之前會得到結果。Early Decision II的截止日期在12月份,2月份左右會得到結果。
EA:Early Action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,可以選擇多所學校,錄取之后,可以選擇不接受結果。常見的截止時間10/31,11/1,11/15,12/1。與ED不同的是被錄取可重新申請其他學校.
學生申請EA的時候,可以申請別的學校的正常錄取RD,當你被EA錄取以后,不必撤回正在進行的其他申請、也可以再做其他新的學校的RD申請。
RD:Regular decision常規招生,可以同時選擇多所,沒有數量的限制。常見截止日期:1/1,1/15,2/1,根據學校檔次而定。
此外,在前五十的學校中,比較特殊的是UC加州系列的學校,是獨立的網申系統,秋季申請的截止時間是11月30,沒有ED和EA,像南加州大學也只有常規招生階段。
問題一:是否需要提前申請?
提前申請也是有利有弊的,除了能提高錄取率,節省申請成本外,但也有一些“缺陷”或者說是“限制”,主要是時間的緊迫性以及捆綁性,因此有的學生并不適合選擇。
問題二:提前申請該選擇何種學校?
一般我們在申請ED時,都選擇的是自己最鐘情的大學,而EA,我們可以非常巧妙地選擇自己的匹配Match校(即自己的硬件條件,軟件條件差不多能夠得上的大學),一旦錄取,這個學??梢猿蔀槲覀兊谋5仔?,有了offer做保底,心態是絕對不一樣的。
問題三:ED和EA的錄取率一定就高嗎?
提前申請雖然有統計上的高錄取率,但是對于中國大陸學生的申請來講、尤其是頂尖大學的提前申請,其錄取率不見得高。中國學生有較為強烈的名校情結,而美國人申請的時候相對理智,如果認為自己實力不足,就不會盲目去嘗試申請那些頂尖學校,大多會選擇本州的普通院校。所以,在提前申請的時候,中國學生申請的學校多集中在少數較好的學校上,錄取率自然就不會像美國學生的那么高了。
